区域监测应包括典型区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,分别为防治措施数量、质量,包括水土保持工程、生物和耕作等三大措施中各种类型的数量及质量;
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因子监测分为项目挖方、填方数量及面积、弃土、弃石、弃渣量及堆放面积;项目区林草覆盖度。
开发建设项目监测应包括,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,应包括下列项目: 防治措施的数量和质量;林草措施成活率、保存率、生长情况及覆盖度。
国家和省级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实行定期公告制度,监测公告由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发布。省级监测公告发布前经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审查。
新中国成立后,水利部先后三次组织了全国土壤侵蚀调查,查清了水土流失面积、分布状况和流失程度,为国家生态建设提供了决策依据。
初步还建成了中西部13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监测总站和100个监测分站,建立了18个综合典型监测站和260多个观测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