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项目 |
环境应急预案,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,环境事故应急预案,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|
面向地区 |
全国 |
重大突发环境事件,分别启动Ⅰ级、Ⅱ级应急响应,由事发地省级人民负责应对工作;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,
响应措施
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,各有关地方、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,组织采取以下措施。
4.2.1 现场污染处置
必要时,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、限产、限排,减轻环境污染负荷。
4.2.2 转移安置人员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当地的气象
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。视情增派医疗卫生和卫生应急队伍、调配急需医药物资,支持事发地医学救援工作。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。
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,要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,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。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、
根据有关规定,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牵头,可会同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,组织开展事件调查,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,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。